公 示
时间:2024-02-22 10:07:42
来源:大安融媒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4〕2号)要求,我单位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逐个审核持证人员条件,经严格审核,24名持证记者人员均符合法定条件,现将我单位持证记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3月1日(10天)。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为:座机:0436-5223143,手机:18686444680,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监督举报电话为:座机:0431-88905530 手机:15204312323

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2月21日
信息来源: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责编:崔振新 张靖群 复审:赵丽艳 高倩
终审:程树江 监制:孟庆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