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吉林医保”消息,为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自4月1日起,省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须采集追溯码,并向吉林省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后进行结算。
追溯码,追溯药品来源去向
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利用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特点,可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截至今年3月底,吉林省各统筹区已全部成功上传追溯码数据,接入定点零售药店1.1万余家,接入率基本达到100%。“无码不付”,不改变就医、购药流程,不影响正常医保结算报销。
广大参保群众购药时
可查看药品包装上的追溯码标识
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核验
如发现药品已被多次出售
可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
原标题:“无码不付”全面实行!
信息来源:吉林发布
初审:张靖群
复审:高倩 赵丽艳 终审:程树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