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太山法庭联合月亮泡镇司法所妥善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月亮泡镇殿元村村民朱某到月亮泡镇司法所反映自家土地被邻地的毕某占了两根垄,和毕某沟通无果后,希望司法所能为他解决难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联系到太山法庭。考虑到不能耽误春耕,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
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到村委会了解基本情况,得知毕某极不配合,并且容易发生肢体冲突,针对毕某可能出现的行为做了预警,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其协助办案。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纠纷土地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勘测,在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殿元村部分村民的见证下,法庭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理清了争议的土地界线。经查明,朱某土地实际被毕某占了一根垄,并非朱某诉说两根垄的情况。工作人员将事实和双方当事人讲明,又为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以及村邻之间的相处方式,结合释法与说理,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进行调解。毕某在事实面前,当场答应退还侵占朱某的一垄土地。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在一片说笑中消除了朱某和毕某二人心中的矛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庭所联动,合力解纠纷
信息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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