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重点救助对象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该人群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省慈善总会和医院共同承担,实现免费基本医疗。
② 参加新农合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患有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骨关节置换;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喉癌;鼻咽癌;腰间盘脱出;颅内肿瘤;动脉瘤;下肢深静脉血栓;白内障;急性心肌梗死;肝癌;甲状腺癌;宫颈癌;食道癌;肺癌;结肠癌;膀胱癌;肾癌;乳腺癌;直肠癌;胃癌的,根据分级诊疗原则需要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疾病,并且符合单病种收费标准的,住院费用全免。
③ 酌情提供的垫付政策。为救助对象(包括重点救助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垫付政策内医疗费用,住院押金一般应低于预计住院费用的10%。
④ 救助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救助对象政策外医疗费用需经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由其个人承担,一般不超过总医疗费用的10%。超出政策性报销封顶线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医疗救助按首次住院计算并以救助系统为准,实际报销不足部分由患者个人承担。
信息来源:大安电视台《大安新闻》
编辑:张 爽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