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凡在我市常住的农村居民参加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群。
享受标准:普通门诊补偿、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特殊疾病门诊补偿、住院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普通门诊补偿仅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50元(含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补偿可结合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付,超支不补。

(2)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报销仅限于县(市、区)域内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为60%,封顶线每人每年6500元。常见慢性病病种见表二。

信息来源:大安电视台《大安新闻》
编辑:张 爽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