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政策(四)
时间:2019-06-13 18:12:43
来源:fish
四、慢病用药
1、参合患者在慢性病门诊接受治疗时,购药应符合《吉林省新农合药品目录》规定的用药范围。
2、贫困患者可凭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新农合慢性病手册,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3、贫困患者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结算”政策,只需自付20%。
五、慢病管理
1、慢病患者要符合慢病认定标准后,才能办理慢病手册。
2、慢性病门诊手册仅限持有者本人使用,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严禁借助政策为其他人开药,一经发现取消慢性病门诊手册,同时追缴相应费用。
3、慢性病审批通过即时生效,有效期为参合年度12月20日。有效期满待遇自动终止。待遇期满继续需要治疗的患者,可于待遇期满前30日内,到原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到市农合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信息来源:大安电视台《大安新闻》
编辑:张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