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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国家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三)

时间:2019-05-08 14:35:55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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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国家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资助

一是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标准为一次性补助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二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独立学院)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体系,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本地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信息来源:《大安新闻


编辑:张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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