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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2月29日大安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时间:2024-03-06 10:50:09 来源:大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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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工作。2023年,在市人大的领导下,法制委与各委办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认真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有件必备”基本要求。2023年接受“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为市政府报备的《大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未收到“一委两院”的报备文件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法制委在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后,严格按照《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2年修正版)》和《大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符合报送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接收、登记。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迟报、漏报的,及时督促制定机关报送。2024年1月15日发文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将2023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法制委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不遗漏。

(二)把好“有备必审”质量关口。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审查工作机制,法制委和相关委办按照职责分工对接收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后,法制委根据文件涉及的事项和内容,分送相关委办进行初步审查,并结合相关委办反馈情况进行综合审查。2023年12月,法制委与农经办对《大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审查,该文件合法有效。

(三)守住“有错必纠”法律红线。法制委与农经办共同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违反或超越法定权限,违法设定许可、处罚、强制,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违背法定程序,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形进行严格审查后,形成《大安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备案审查意见,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加强备案审查学习培训。2023年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成员8人参加了全国人大相关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知识等方面内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备案审查任务和重点工作,用以指导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2年修正版)》和《大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及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5次,夯实业务功底。

(五)丰富备案审查工作方法。按照《吉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方案》(吉人办发〔2023〕17号)和吉林省人大法工委《关于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复核及连接政务外网工作的函》(吉人法工委函〔2023〕62号)要求,2023年10月完成了连接政务外网和入库数据复核等工作,并按照规定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上传备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同时,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征集意见的工作范围,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到实处。

(六)密切备案审查沟通配合。法制委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注重事前沟通,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阶段提出修改意见,尽量将合法性、适当性问题解决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使审查关口前移。此外,加强与上级人大及其他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机构的沟通联系,就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法制委将牢牢把握备案审查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总要求,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按照规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确保不漏报、不迟报和规范化报送,及时通过吉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系统报备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科学化、实效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委“统”的职能和各委办“专”的优势,加强审查纠正工作,坚决纠正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同时在备案审查中持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等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委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保障备案审查队伍能够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相适应。拟于3月末前举办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培训班,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人大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44人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报备人员的报备意识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质量。


息来源:大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责编:刘双   复审:赵丽艳 高倩

终审:程树江  监制:孟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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