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档案馆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1-03-19 16:03:18
来源:fish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丰富馆藏。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史料线索、图片资料和珍贵文物。同时为更好地留存大安记忆,进一步挖掘我市散存于社会和民间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馆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文化贮存、文化传播、文化积淀、文化增值、文化教育等功能,特公告如下:1.音像类。反映大安党史各个时期、历史朝代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党史人物、革命遗址遗迹、上级领导和国内外知名人士来大安视察工作、出席有关活动、本市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优产品、老字号企业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音像资料。(1)包括各历史朝代、时期对大安党组织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的起草文书、专题资料、报刊杂志等;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党组织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来往信函、货币及历代编修的古书籍、家谱、新旧志书、报刊、出版物等;(2)“文革”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以及印章、报纸、刊物、大小字报、海报、传单、录音、旗帜、臂章等; (3)对社会发展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全国劳动模范以及工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知名人士形成的档案资料;(4)反映本市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历史变迁、地域地形、水文气象、物资资源、自然灾害、风土人情、民间传说、名胜古迹、文化曲艺、奇闻轶事、地图、照片、书籍、报刊等档案资料; (5)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安市开展脱贫攻坚、抗击疫情工作的档案资料,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及实物等。特别是反应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公安、交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出门条”、书信等。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个人日记、照片。以及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3.文物类。包括旗帜、党徽、党章、奖章、证书、印章、布告、标语、牌匾、碑刻、宣传品、票据、代表证件、纪念品等;革命斗争过程中的实物,如战斗用具、肩章、臂章、地图、电报、生活用品等。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大安社会发展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文物。
1.自愿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党史档案资料无偿捐献给市档案馆的,市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2.代为保管。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档案机构代为保存的,市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3.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的,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荣誉证书。凡个人、家庭和单位珍藏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以及各种实物均可向档案馆捐赠,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必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一)凡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原件、复制件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将颁发捐赠证书。(二)捐赠人必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无争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捐赠人承担。档案资料提供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提供的史料背景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征集的党史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三)档案资料拥有者不愿捐赠珍贵档案资料的,市档案馆将提供寄存业务。寄存期间,所有权归持有者,市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并有公益性开发利用权。(四)捐赠人所捐赠档案资料被利用者用于商业用途的,由利用者与捐赠人协商给予相应的稿酬。(五)提供实物、音像时请附相关简介说明,包括名称、来源、时间或时期等。4.数码照片及音视频可直接发送电子邮箱glk3945@126.com ,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档案图片资料征集”。固定电话:0436-5223945 13404433456 13894643888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原标题:大安市档案馆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信息来源:大安市档案馆
编辑:高倩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