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9月22日,我市排查管控重点地区有:广东省深圳市、江门市、东莞市、茂名市;甘肃省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酒泉市;四川省成都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达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阿拉善盟;海南省;河北省承德市、石家庄市、廊坊市、保定市、唐山市;西藏自治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陕西省商洛市、宝鸡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黑龙江省大庆市、黑河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辽宁省沈阳市;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河北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大兴区;山东省青岛市、菏泽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福建省厦门市;重庆市潼南区;云南省昆明市、红河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上海市青浦区、松江区;浙江省温州市;河南省周口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请涉及上述重点管控地区的返(来)大安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大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举报电话:0436-5211235、0436-5221235。
信息来源:大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程树江 高倩 成雅娟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