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在以下路段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增设街路:1.锦华路(长白街至大赉街段);2.正通路(长白街至大赉街段);3.正通路(嫩江街至兴华街段);4.妇女创业一条街;
二、增设电警抓拍违法行为:
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不按规定停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违反规定掉头;掉头时妨碍车辆或行驶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实线;交通阻塞路口不依次等候;拥堵处抢行;路口、路段人行道不停车让行;违反信号灯通行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1年11月22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1年11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大安市区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通告
信息来源: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编辑:高倩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