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运转的良好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大安市政府批准,在城区道路增设“大型车辆分时段限行、(时间为早6点至晚8点)、城区繁华路段单行、重点路段禁停”电子监控和违法抓拍系统,为规范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如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或越(压)中心黄道线行驶以及禁左转弯,不靠路中心点左转弯等);经前期公示、调试、审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从2020年4月2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提高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安全提示参与交通,为营造平安交通、和谐交通、有序交通、进一步建设“平安大安”共同努力。
信息来源: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编辑:张爽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