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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战“疫”进行时】疫情防控 从文明上网开始

时间:2020-03-04 18:32:15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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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仍未结束,防护还需保持,

千万不能放松警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选择宅在家里,为疫情防控做贡献。在家“按兵不动”,玩手机、看微博、刷朋友圈的时间就大大增加,每个人在获得信息的同时,也会传递很多信息,特别是一些有关疫情的谣言造成了误导和恐慌,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就是因为很多人不加分析和判断,选择相信和转发,从而不自觉也成为了谣言的传播者,让我们文明理性上网,共同营造防控疫情的良好舆论环境!

01

相信权威发布


一切相关疫情信息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平台发布为准,相信党和国家有能力打好防疫攻坚战。

02

仔细甄别谣言


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疫情网络信息不要随意转发、传播,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制造恐慌,做到不轻信“标题党”、不轻易“跟风”、不进莫名其妙的“微信群”,这才是最好的刷圈态度。

03

正确认识疫情


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权威疫情防疫防治知识和有效防范措施。积极学习,正确认识疫情,提升自身防护意识,保护好自己、保护好他人。

04

注意安全上网


尊重和保护个人及他人隐私,不要随意传播涉及来自疫区及与疫区接触的人员的个人隐私,避免给他人或者自己造成不良影响。谨防网络欺诈,对于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不少犯罪分子利用老人和在校大学生薄弱的防范心理,借疫情将受害人一步一步引向非法集资、虚假传销、高利贷等“深渊”,从而给受害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05

摒弃网络暴力与地域偏见


在各类社交平台泛滥的今天,我们很容易通过网络与他人建立一种联系,虽然隔着屏幕,但我们依然要注意跟别人沟通的时候,使用文明用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杜绝网络暴力与地域偏见,不要在网上侮辱别人,自觉净化网络空间,对于一些错误的或者反动的敏感话题,要及时制止,不参与,不散播。





很多人以为,传播网络谣言并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但事实上,网络并不是你的保护伞,散布谣言是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的: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荣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信息来源:德润鹤乡

编辑:张爽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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