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市民复工上、下班及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白城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大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恢复我市出租汽车运营。现通告如下: 一、自2月21日0时起,恢复出租汽车运营。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应提前做好恢复正常运营准备工作。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要熟悉防疫知识,每天上岗前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加强个人清洁卫生,运营服务期间必须全过程佩戴口罩,身体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运营并按要求就诊,同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三、参与运营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区域应采取隔离封闭措施,车内备好消毒水、小喷壶等防疫用品,必须做到“一运次一消毒”,特别是对车门把手、车窗按钮等反复使用部位要进行重点消毒;运营期间,车辆应做好通风,避免长时间封闭运行。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费用,以减少与乘客的接触。四、为防止疫情传播,市民须佩戴口罩乘坐出租汽车,并尽可能在后排乘坐,自觉进行防控期间乘客信息登记,以备特殊情况查询,拒不配合的,出租车驾驶员将不予提供服务。五、在恢复运营期间市运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要求执行的,施行查扣运营车辆的处罚措施。六、运营的出租汽车在符合防疫规定要求后,准许车辆运营。
信息来源: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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