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界上下一心、团结奋战,全力抗击病毒侵袭,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相继发生拒绝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甚至暴力妨碍公务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2月2日,林某某在市第一人民院隔离期间,不配合医疗检查并将医院消毒设施摔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 林某某:因在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检查期间治疗迟迟不见好转,情绪激动,导致弄坏病房的消毒水瓶,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我的错误,给医院、医护人员带来麻烦,在这里郑重的道歉,对不起。

2月3日,齐某、王某在叉干镇疫情检查站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殴打疫情检查卡点民警和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齐某:对不起,那天态度不好,给你们添麻烦了,以后不会犯这个错误了。

犯罪嫌疑人 王某:对不起,那天态度不好,给你们添麻烦了,以后积极配合你们工作。

2月3日晚,刘某酒后驾车强行闯卡并将丰收镇疫情检查站撞毁后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 刘某:以后再也不闯卡了,以后在开车我也不喝酒了。

2月6日,吴某在市明珠花园疫情检查站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并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警告。

违法行为人 吴某:我跟工作人员有纠纷,这个事我做的不对,不管说怎么样,人家在正常工作中,我跟工作人员说声对不起。

市公安局针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及时依法打击,截至目前,共依法查处涉疫情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7起,有力的震慑了涉疫情违法犯罪,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有序。
信息来源:大安电视台《大安新闻》 通讯员:姜建龙 申炎林 勾寅生
编辑:张爽
主办:大安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