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少军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自霞及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庆生,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和市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人事任免。按照《大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拟任命的市法院2名庭长做供职发言。郝少军为新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颁发了任命书,并要求市人民法院要按照《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组织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大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
(2019年4月28日大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云升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郭凤春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赵铁刚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欣立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市郊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伟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张明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立秋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万海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副庭长;
曹晓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速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伟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淑革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褚丹雪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艳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谷 娟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允丽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毕鹏艳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乔继文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永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吉彪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娄继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小平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金东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淑秋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亚萍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管立秋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鑫萍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连池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巍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春元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隋 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恩会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晓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海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学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春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柯 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向东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国良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占民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井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守业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勇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丽晶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红梅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 丹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延庆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立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德民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秋菊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鲁俊娇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令鹤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丽岩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 雷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祁立东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凤禄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冬梅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彩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平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立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华俭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凤英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永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晓玲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亚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宪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康桂菊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 珊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健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祖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力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金贵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桂香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华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俊静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华晓鹏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吉顺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冬梅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久双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车德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 民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晓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衣雪丽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丽丽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长宏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华玉红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焦 娜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永双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由柏春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海燕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惠连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继兴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志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亚秋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淑敏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修武凤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殷明哲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艳丽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立华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 磊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建国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玉龙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尚 巍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春卉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学权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立峰同志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郑春明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云升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郭凤春同志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志峰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郭亚东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马吉天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市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立志同志的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洪斌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国实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洪才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玉华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信息来源:《大安新闻》 记者:宋勇
编辑:张 爽